病历是临床医师在诊疗工作中的一份全面记录和总结,同时还为司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,因此要求医师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严肃认真书写病历,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。
一、如果住院病人及家属要求更改姓名时,一律由医务科审批和办理。
二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,如果私自更改,一切后果自负。
上一篇: 手术管理制度
下一篇: 延庆县医院费用查询制度
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 权所有?2005-2020 京卫网审字[2014]第0267号 医保编码:29110001
工信部链接:
地址:北京市延庆区东顺城街28号 电话: 010-69103020 传真: 010-69144448 技术支持: